A目录为:“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B目录为:“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
C目录为:“外经贸部签发许可证的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D目录为:“外经贸部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旧机电产品目录”
E目录为:“由地方、部门机电办签发许可证的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下面(1)(2)(3)的情形,都满足一个条件就是不属于“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的
(1)、进口属于“A目录”,且不属于“B目录”:应提供外经贸部签发的注明为旧机电的相关机电进口证明。
(2)、进口属于“C目录”或“D目录”,且不属于“B目录”:应提供外经贸部签发的注明为旧机电的相关机电进口证明。
(3)、进口属于“E目录” 且不属于“B目录”:应提供各地方、部门机电办签发的注明为旧机电的相关机电进口证明。
3、对涉及国家安全、环保、人类健康的旧机电产品以及大型二手成套设备,进口单位必须在对外贸易合同中订明在出口国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监装等条款。国家规定必须进行装船前预检验的旧机电产品,报检时还应提供装运前检验证书。
四、进口电池产品的相关规定
1、从2001年1月1日起,规定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强制检验。
2、进出口电池产品实行备案和汞含量年度专项检测制度。
3、进口电池产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在报检时应提供《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
第六节 入境汽车
一、进口汽车报检要注意的问题和规定
1、进口汽车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汽车入境检验工作,用户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汽车质保期内的检验管理工作。
2、对转关到内地的进口汽车,视通关所在地为口岸,由通关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
3、对大批量进口汽车,外贸经营单位和收用货主管单位应在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监装,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需要派出检验人员参加或者组织实施在出口国的检验。
4、经检验合格的进口汽车,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一车一单签发《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用户在国内购买进口汽车时必须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和购车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