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关员证件遗失补发时间 下册P26
遗失证件之日起15日内向海关说明并登报声明作废,海关于声明作废之日起3个月内补发
七、海关依法变卖处理期限
1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 下册P152
2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自货物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期限未向海关申报 下册P162
3 进口误卸、溢卸货物:自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退运或申报进口手续, 延期3个月
下册P165
4 保税仓库货物储存期满超过3个月仍未转为进口或复出口 下册P51
八、暂准(时)进口期限
1 展览品: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 延期6个月 下册P66
2 暂准进口货物:于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 下册P67
3 集装箱:自进境之日起3个月复运出境, 延期3个月 下册P68
4 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进境之日起6个月
九、海关事务担保期 下册P77
1 一般担保期20天
2 暂时进口货物为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
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件有效期:自《备案证书》生效之日起7年,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期不满7年的,以法律保护期为准, 期满6个月前申请续备案 下册P78
十一、海关扣留期限 下册P12
1 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2 特殊情况下扣留48小时
十二、海关采取关税强制措施期限
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自海关填发税款交款书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交纳税款 下册P148
十三、关税多征退还期限:纳税义务人自交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下册P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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