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台胞参加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政策
发布时间:2006-06-29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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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在首届两岸经贸论坛闭幕式上,受权宣布和通报大陆方面将进一步采取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海关总署决定开放台湾同胞参加报关员考试,成绩合格者在报名地海关即可申报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措施。
陈云林表示,为满足在大陆工作的一些台湾同胞希望取得报关员资格的愿望,海关总署决定,开放台湾同胞参加报关员考试,成绩合格者在报名地海关即可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海关总署将制定并公布具体报名办法,以利台湾同胞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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