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首家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个人外贸企业(个人独资)正式办理了海关登记手续。该企业主要从事添加剂和填充剂的出口业务。这是自7月1日《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以来,天津市首家注册登记的个人外贸企业。天津海关已顺利为其办结有关登记手续。
据企业负责人张先生介绍,他从事外贸行业几十年,感觉有些业务完全可以自己做,正好赶上国家允许个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好政策,各部门办理手续通畅快捷,所以尽快办理了海关的企业注册手续。张先生说,个人直接操作,回款快,效率高,利于业务保密,可以避免寻找出口代理不方便,承担较贵的货代费,牵扯更多的人际关系等弊端。
据天津海关介绍,个体工商户到海关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程序为:在外经贸委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携以下材料到属地海关业务现场办理手续: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报关注册登记申请表;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7、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8、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9、企业章程;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