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三、国土局擅自改变宗地四至。国土局将规划宗地向东移30m,改变了该地按60m红线
控制的规定。正是由于政府当年的行政过失,才导致今天美伦冷冻厂的“违章建筑”。
四、政府行政行为相互冲突。同一块宗地,市政府是“建厂用地”,规划局是“商住用地”、
“城市公共绿地”,国土局是“工业用地”,水电局是“河道”。安置选址是规划局会同拆迁办、美
伦冷冻厂三方共同实地定点、勘察选定的,同一块地却出现几种不同的“结论”,企业究竟该听
从谁的命令?而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就是处罚。
五.关于超标用地问题。美伦冷冻厂曾于1994年7月向市政府申请增加用地3000平方
米,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只要符合规划,可考虑”,但规划局并未落实此事,亦无任何答复。在企
业建设过程中没有人来强制拆除,等企业把房子盖好了却又要强制拆除。执法没有连续性,时
紧时松。
因此美伦冷冻厂认为,政府各机关政令不一,非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责任是造成美伦冷
冻厂巨大损失的直接原因,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政府有关文件,重新安置企业并赔偿有关损失。
法庭上,三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美伦冷冻厂的起诉理由进行了答辩。
三亚市规划局答辩称,三亚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过失”与本案无直接法律关系,
不影响规划局对美伦冷冻厂违章建筑的处罚。
三亚市水利电力局认定美伦冷冻厂”部分侵占城市公共绿地,大部分侵占三亚河东河道,
违反了城市总体建设规划与河流泄洪,未经市水利局主管机关批准,属违章建筑,应予拆除。
三亚市人民政府称,美伦冷冻厂认为其没有取?“两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是
政府行政过失造成的无事实根据,市政府无颁证义务,市政府文件无过错。
三亚市土地房产管理局认为,给美伦冷冻厂颁发土地使用证,与市政府的文件是一致的,
颁证行为合法。
2000年3月14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美伦冷冻厂诉三亚市规划局一案做出判决,认
为美伦冷冻厂在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建造的电机房和住宅楼属违章建筑,责令美
伦冷冻厂限期无偿拆除。5月9,日,又对美伦冷冻厂诉三亚市水利电力局一案做出判决,判美
分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