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A、C、D 见《精粹》第278页,违约责任。
40.B、C、D 见《精粹》第281页,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买方可以随时要求交货,但应当给卖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1.B、C 见《精粹》第552页,产品责任。
42.A、B、D 见《合同法》第舛条、第114条、第117条。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3.A、B、C、D 《合同法》第337条:“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入可以解除合同。”
44.A.B、C、D 质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5.A、D 见《担保法》第17条。
46.A、C 见《商标法》第38条。
47.A、B、C 见《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及该条第2款。
48.C、D 见《继承法》第26条第1款、第20条第2款、第27条第(四)项。
49.B、D 见《婚姻法》第17条第(二)项、第(四)项,第18条第(一)项、第(二)项。
50.A、B、C、D 见《民事诉讼法》第192条,《执行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15条第(三)项、第(四)项,第217条。
51.B、C、D 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1)选民资格案件。(2)非讼案件,包括:①宣告公民失踪案件;②宣告公民死亡案件;③认定公民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④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2.C、D 见《民事诉讼法》第244条。
53.A、B、D 见《民事诉讼法》第208条。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54.A、C、D 凡是了解案情的人都有义务作证。应人民法院传唤出庭的证人,在法庭上应当如实提供证言,作伪证应负法律责任。证人如果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由法庭宣读。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回答。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宜读,未在法庭上宜读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人作证应当客观、真实,不能受他人的意见左右。
55.A、C、D 见《民事诉讼法》第90条。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需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有:(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