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法律专科学历仍可报考(1)
发布时间:2006-06-2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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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有关“本决定施行前已经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的人员,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的规定,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学历条件的人员,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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