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保过司考 学生交完钱公司不见踪影
发布时间:2006-06-2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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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诺参加培训班而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将全额退还学费,但当学生未通过考试时,公司人员却不见了踪影。今天,参加培训班后却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朱小姐将“国家司法考试网”网站所有者,北京中奥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6800元学费,并承担逾期还款利息。
原告朱小姐诉称,2004年6月,自己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参加了被告举办的司法考试“风险承担、全额返还”培训班的学习。被告在与其签订的《600分返回班合同书》中郑重承诺,如果朱小姐经过培训后,未能通过2004年度的国家司法考试,被告将在其出示准考证、成绩单和培训凭证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退还其全部学费。
朱小姐于2004年9月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却未能通过。此后,朱小姐多次持相关材料到被告处协商退还学费一事,均遭拒绝。经了解,被告已于2004年11月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朱小姐故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或其股东依合同返还学费并承担逾期利息。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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