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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做好2006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29 08: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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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3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③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5年以上。

  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2006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2月14日至2006年3月14日,各市州须在2006年3月16日前将报名数据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的内部交流平台上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www.scpta.gov.cn下载打印《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进行认真填写,并将学历证、学位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中级资格证、职称外语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经初审合格者,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省直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按上述程序,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到省卫生厅(地址:文庙西街80号,联系人:肖丽娟,电话:86130263,网址:www.scwst.gov.cn的职称评审栏目)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持上述材料和身份证原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网址:www.scpta.gov.cn,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各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一定要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把好资格复审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复审,审核、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要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复审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以及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和单位,必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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