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进度管理,项目管理要负责进度计划的制定、进度计划的执行、变更及监控,监理只负责进度的监控和进度变更的控制。
因此,监理没有义务制定项目计划,更不能干预承建单位制定计划,只要审查承建单位的计划是否符合项目本身的要求就可以了。
在具体工作中,有时会遇到这样一些情况:监理单位先帮助建设单位制定出项目的宏观计划,然后又帮助承建单位制定具体的项目计划。应该说,这种情况是正常的,监理单位在能力许可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此类工作。但这时监理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不再是“监理”而是“咨询”,而且提供的意见仅供参考,不像以“监理”身份提出的意见那样严肃。对待这种情况,建设方、承建方、监理方都应妥善处理、正确把握。
针对成本管理,项目管理需要更多地关心项目的成本支出,尽可能地做到节约成本、增加利润。监理需要核定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以此来核定建设单位应支付给承建单位的报酬,而不关心项目组内部的成本情况。
在具体工作中,建设单位往往是根据阶段验收情况,分期向承建单位支付合同款,一般分三到四次,因此成本控制在项目监理中所占的工作量不大,其作用也不十分明显。
上述特点告诉我们:监理人员要把握好“监理”而是“咨询”的定位。决不能干预不该干预的事情,一般也不要主动给承建单位提“咨询”方面的建议。
(5)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同
就一般意义的项目管理与监理而言,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要高于监理人员。因为成功地实施一个项目比成功监理一个项目难度要大。
因为监理工作比项目管理更严肃,所以对监理人员要求的严格程度要高于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需要参加统一的培训、取得国家认可的资质后方能从事监理工作,而国家对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求没有硬性规定。
如果要求监理人员具备“咨询”的能力,则对其要求要上升一个层次。
对项目管理人员与监理人员要求的侧重点不同的,具体表现在:监理人员需要有较宽的知识面、较高的道德水准、公正无私,同时需要国家的资格认证;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有较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更全面的管理能力,尤其是对人的管理能力。
IT监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是伴随IT行业的发展而诞生的,其今后的发展也必将依赖于IT行业的发展,尤其是电子政务的发展,同时国家的政策也会对其发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