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报名请带全证件 附南京人事局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06-06-29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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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自南京市公务员招录计划公布以后,记者接到很多的电话,询问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南京人事局昨将具体要求公布如下: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含成人教育)必须提供毕业证、户口簿和委托档案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等有关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困难的,可用复印件代替,但必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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