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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一、公务员考试科目现状
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A、B两大类,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报名。A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政策、法规、规划等研究拟定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的职位;B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且对外设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的笔试内容和方式:
根据2002年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即“分类考试,突出能力”,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时A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包括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听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法律和行政管理等理论或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会有所不同。
从要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地区来看,这门考试的题型相对稳定,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是非判断三种题型,约占整个试卷分值的70%;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论述、公文改错三种基本题型,约占整个试卷分值的30%。其中各部分知识测验比例分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约占15%,邓小平理论、时事政治约占20%,法律约占30%,行政管理约占15%,公文写作与处理约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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