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数分布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民法试题是按照律考教材的分类,具体涉及的法条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和基础理论。如果按照这样的划分,民法试题占70分左右,比以往有所下降。
具体来说,合同法占了一半左右有34分,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民法基础理论占15分,物权法基本理论和担保法占12分,继承法和婚姻法占4分,知识产权法占7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新法占的比例较小,考试前被普遍重点关注的担保法解释,被认为有很大的突破和创新,应当是合同法之外的又一个重点,可事实是只出了一分(试卷三第9题);合同法解释未出一分;新婚姻法两分;对三部新修改的知识产权法涉及不多。
二、具体考点分析
从总体上看,本次考试的考察知识点十分传统,相信大家在做考试题时,会有很多似曾相识的惊喜,下面我们将对不同法律逐一进行分析:
(一) 合同法
1、合同的相对性问题,卷三第一题和卷四第四题6问,这是基础理论性问题,考生应当注意从抽象到具体的理解。 2、合同效力问题。效力未定合同,这个知识点受到出题老师的重视,卷三2题,卷四第四、六题都考到了这个知识点。卷三15题考察合同效力的状态。此外考生还要理解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关系。
3、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关系问题,卷三6题,考察考生对合同法55条的理解
4、委托合同。卷三13题,卷四第四、五题都有所涉及,注意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和受托人的义务。
5、租赁合同中的优先权问题。卷三32题,本题以前考过。
6、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分类。卷三35题。
7、买卖合同中风险的转移。这是本次民法试题中,较为集中又有难度的考点。卷三38题、卷四第六题都有难度,风险转移的不同情况和时间点是重点。
8、合同的转让。卷三44题,考察合同法79、81条。
9、请求权竞合。卷三52题。
10、特定物买卖。卷四第四题6问。
11、买卖合同中的交付问题。卷四第五题。
12、不安抗辩权。卷四第五题2问。
(二) 民法基础理论和民法通则
1、不当得利。卷三4题考察不当得利返还范围。17题考察不当得利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