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须知
一、面试的方法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江苏省录用公务员面试的方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谈。
所谓的结构化面谈是指交谈前进行系统设计的标准化面试。它在测试要素、测试方法、交谈程序、评分标准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安排和设计,面试的考官也必须经过事先的培训。与一般面试相比,结构化面谈能够使面试结果更为客观、可靠,使同一个职位的不同考生评估结果具有可比性。
二、面试的组织
面试考生的确定是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用人部门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选取。全省面试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提供面试题本。省级党政部门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具体实施,各市、县(市)、乡的面试工作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省级机关垂直管理机构的面试由所在市统一安排。面试考官是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抽调持有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三级面试考官证书的有关人员组成,各面试考官小组人选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组成面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地区的面试组织工作和面试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考生按职位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实行封闭式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经纪检监督人员确认生效后向考生当场亮分。
三、面试注意事项
1、在面试中,考生应注意调适身心,以保持冷静沉着,切勿慌乱。
2、考生在回答考官提问时,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和处理考官的发问。
3、在面试中,考生要善于把握机会,灵活应对,最大程度上发挥出自身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