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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方案敲定 考试科目增加《中外法制史》

发布时间:2006-06-29 04:28     点击:
重点内容

  -7月报名,10月11-12日开考

  -本科以上学历才能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增加《中外法制史》

  -北京地区报名方式近日公布

  本报讯(记者王阳通讯员李强) 2003年司法考试将于10月11-12日进行。昨天,作为全国参考人员最多、牵涉部门最多的一个资格考试,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共同为其敲定开考时间。据悉,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本次司法考试将专科学历者排除在外。

  据司法部新闻办公室主任王萍介绍,2003年全国司法考试工作的全国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31日(各省市可在上述时间内安排具体报名时间)。考试的时间已经确定为10月11-12日。考试的方式保持不变,依旧是四套试卷,但考试的内容会略有调整,增考《中外法制史》,并更加侧重于考查考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此外,与历年最大的不同是,今年的司法考试规定,除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个别地区外,其他地区的报名条件必须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又讯(记者王阳通讯员马凯)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北京市司法局已经于17日通过司法部电视电话会议接获2003年司法考试方案,北京市不属于公告中规定的放宽学历报名省市区之一,故北京地区的司法考试考生必须为本科以上学历。

  另外,市司法局表示,北京地区的具体报名方式和地点,已经拟定好,将于近日公布。

  今年司法考试内容及科目(背景资料)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分4套试卷,每套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内容、科目和方式如下: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每套试卷分值为100分。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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