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可简称为“总分和去高低分法”。首先,分别把N个考官每人在M项要素上的给分相加,求其总和,得到各考官给该应考者的N个面试总成绩,然后,从这N个总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求余下的N-2个给分的平均数,然后,将这M个要素平均数相加,即得到应考者的面试总成绩。
第二种可简称为“要素和去高低分法”。即将N个考官分别就某项要素评定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求余下的N-2个考官就该项要素打的平均分,此即应试者该项要素的实际得分。将由此得来的全部要素的实际得分汇总,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总成绩。
从统计理论上讲,上述两种方法都是通过N个考官在M个要素上对应考者给出的分值的统计处理,去估计应考者在面试中的“应得分”,都试图在处理中减少极端值(最高分和最低分)带来的误差因素,而以平均数为“应得分”的估计值,这种做法的一个基本的假设前提是:大多数的人是对的,“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可能性忽略不计。所不同的是,“总分和去高低分法”是一种简化但粗略的处理,没有充分考虑考官对应考者分要素评分是否准确的问题,一个考官给应考者的分要素评分即使不准确(一般假设为极端值),其各要素的总和仍有可能被保留下来,反之,其准确的要素评分(一般假设为非极端值)也有可能因为各要素的总和为极值而被减掉,就是说,这种处理方法会损失正确信息而利用错误信息。而“要素和去高低分法”则是在各个分要素的“应得分”都得到合理估计后,再去估计合理的综合值,它更有效地排除了误差因素,更充分地利用了正确信息,因而是一种更为合理的计算面试总成绩的方法。此外,“要素和去高低分法”由于提供了各个要素的“应得值”,就使得我们能了解应考者在不同要素方面的个体内差异,甚至可以画出一个应考者的要素结构剖析图。
在实践中,协议法和统计法也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在有的面试设计中,在面试结束后,考官之间可先进行简单的讨论,允许考官对分数作适当调整,但不强求一致,然后再对考官们的分数进行统计处理。这种做法的前提应是考官们都能秉公办事、有自己的独立见解。
3、如何填写面试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