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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2005年起每年认定一次

发布时间:2006-06-29 04:17     点击: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开始。2005年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式启动。自今年起,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只受理一次。

  据悉,教育部已从法律上确立了教师资格制度,北京市从2004年起全面实施,在全市推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去年教师资格认定首次面向社会开放,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均可申报。

  按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领教师资格,除了要满足学历条件外,须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1954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还须获得普通话水平证书二级乙等以上。2005年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安排在2月下旬(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进行,1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1月20日进行,1月7—9日考生可到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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