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国家统一鉴定备考材料
发布时间:2006-06-29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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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书标准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03年版为国家秘书鉴定现行标准,由四个部分构成:
一是职业概况。对职业名称、定义、环境、能力特征、基本文化程度、培训和鉴定要求做了简明的陈述和规定,便于参加鉴定者根据条件选择培训、参考。
二是基本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和秘书基础知识两大部分。
三是工作要求。包括五、四、三、二级秘书所要求的五大部分工作要求:商务沟通、办公事务和管理、常用事务文书的拟写、会议与商务活动、信息与档案。
四是鉴定比重。包括理论和专业能力两部分,明确规定了各行为领域的鉴定范围、在各级的鉴定比重。
(二)考试教材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海潮出版社2003年1月版)为秘书鉴定全国统一现用教材,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教材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秘书职业”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所规定的知识与技能能具体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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