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和心理学要合格
适应教师职业特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上述两科由市教委组考。考生可自愿参加培训。考试时间为2月下旬3月初。对自考生来说,只要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即可免试。普通高校和成教毕业生中,修过相应课程,成绩合格的,也可免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弄虚作假,使用假资格证的,5年不得申请。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和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每年春、秋各受理一次,3月20、21日和10月9、10日,申请人可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在在区县教委,普通高中、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中专教师资格认定在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