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本田株式会社于1994年6月1日获得由中国专利局授权的“小型摩托车”外观设计专利。针对这一专利,甲公司、乙公司先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已有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专利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和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本田株式会社的外观设计专利应当被宣告无效。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采纳了飞羚公司提交的对比文件--台湾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摩托车外观设计,以“相近似”为由宣告本田株式会社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为此,本田株式会社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其专利同已使用过的设计相比,在车头转向部、车前罩、脚踏板等部位都存在显著差异,一般消费者不会对二者产生混淆,审查机关作出的“本田株式会社专利无效的决定”是错误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田株式会社可以直接对专利局的宣告无效行为提起诉讼
B.甲公司与乙公司无权请求宣告无效
C. 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直接对专利局授予株式会社专利的行为提起诉讼
D.人民法院无权受理,因为专利案件属于法律规定最终由行政机关裁决的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75题,每题2分,共50分。
51.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A.某甲指使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绑架某私营企业主10岁的儿子,以勒索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
B.事先无通谋的两抢劫犯在抢劫过程中因单个人力量薄弱而互相配合抢劫
C.某乙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了枪,但据查,乙、丙并无通谋
D.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都想将各自的上述物品运往境内。二人共同雇请一辆走私船将这些物品运往境内
52.1998年2月起,张某与许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 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1998年10月张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1999年3月案发后,张某主动交代曾在 1988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800元。在追究张某和许某刑事责任时,张某和许某分别对下列何种数额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