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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堂:2006年民商法应试策略谈

发布时间:2006-06-29 02: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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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一个自我检测知识点掌握程度的方法。刚才谈到,民法是一个体系。对民法体系有一个形象的形容叫“法律树”,它由树根、树干、树枝以及树叶组成。大家用这棵法律树检查一下自己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什么是树根、树干、树枝、树叶呢?把民法的知识体系用一个基本原则和两条主线串起来,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原则”即自愿原则,体现在合同法当中就是合同自由原则。这个就相当于树根,民法很多制度都是贯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说法律行为、合同,在婚姻家庭和继承里面也是婚姻自由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大家对这个原则要掌握和理解。这个树根下有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由三要素组成:主体、客体、内容。民法的主体有哪些?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就是第三类主体。对于主体大家要掌握的重点是两个,一个是权利能力、一个是行为能力。接下来是客体,民法的客体有哪些呢?很简单物权的客体是物,包括主物和从物、动产和不动产、种类物和特定物等分类。债权的客体是行为,债权的客体大家知道就行了。接下来就是智慧成果就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发明是专利权的客体,大家对于发明要知道哪些可以成为专利权的客体,哪些不受专利法的保护。比如说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核变化取得的物质等等。发明要授予专利应该具有哪些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第二个智慧成果是作品,哪些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三是商标,什么是商标?商标由什么组成?哪些不能作为商标。

  主体、客体掌握了,接下来就掌握内容。大家都知道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法是权利本位法,大家只要从权利的角度着手就可以了。权利要进行体系化,首先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权分为有绝对权的财产权就是物权,有相对权的财产权就是债权。物权又可以进一步分类为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就是所有权,又可以分单独所有和共同所有。他物权是分为用益物权和他物权等等。债权又分为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非合同之债当然是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以及缔约过失。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又有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大家可以用一个图表把这条主线划出来了,这就是树干和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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