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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堂:2006年民商法应试策略谈

发布时间:2006-06-29 02: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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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2006年,由于司法考试大纲还没有出台,所以下断言为时尚早。但是可以确定的是,06年会在保持05年知识点的基础上,增加不少新的内容。大家可以在网上看到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发布的2006年的立法计划,这其中涉及到民商法部分的如果在司考大纲前颁布(修改/审议),就有可能考察。比如说合伙企业法、反垄断法等,还有去年颁布但未考察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也应当会涉及。

  这其中尤其要提到物权法,物权部分是05年新增知识点最多的部分。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他物权的用益物权部分,取消了过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而增加了传统民法上固有的用益物权主要是地上权、地役权、典权和居住权,还有就是农地承包经营权。这是物权法的第一个变化,也是最大的变化,这个变化主要是应对06年审议的《物权法》并为《物权法》的出台做准备。《物权法》大纲变化的第二点是增加了占有制度,对占有制度的考查比例增加了,重点就是占有的各种分类,比如说有权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等。对于占有的考查主要是在选择题当中,特别是多项选择,05年的考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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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06年,虽然有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关于“《物权法》草案违宪、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上书事件,但由于物权的热潮不退,可以断言,它仍将是考查的重点,而且考查比例一定会增大。

三、复习方法和建议



  首先,大家要有一个正确心态。要打起精神来,绝对不能疲惫、要精神饱满,在司法考试第四卷答完之前不能有任何懈怠,这是第一点。

  其次,大家一定要充满信心,千万不要以为“我今年又考不过了”、“我要放弃”、“我不想考了”等等这样的想法是绝对不能有的,无论考前的知识点掌握的如何,无论题目做的程度如何,通过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其实司法考试考的就是一种信心、一种耐心、一种毅力,如果你能坚持到底你就能通过。所以每天你都要对自己说我一定能通过,这是心理上大家要注意的。当然有信心并不是让自己觉得真的能通过就可以懈怠了,而是要让大家绷紧这根弦利用好每一天复习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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