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06年司法考试大纲的颁布,新的一期司法考试正式拉开帷幕,今年的大纲发生了哪些变化?考生如何应对?就广大考生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笔者采访了业内相关资深人士,结果如下:
1、司法考试今年的新变化和特点?
第一、2006年司法考试在分值、题型、难度等方面,不会有太大变化,今年的考试大纲对每门课程的具体内容都做了相应的修改,课程名称变化比较大的是将“法律职业道德”改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新大纲总体来说是增多删少,新增的内容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二、今年的司法考试更侧重于对法条和立法本意的理解,光靠死记硬背是不行的,今年理解的内容还会有所增加。
第三、要注意人代会所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重要法律,并重点关注法学理论界的热门话题,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焦点。比如建设和谐社会这个问题就写进法理学的考试大纲中。另外,去年8月份新修订的公司法,势必成为今年考试中的重点。
第四、大纲中新增的内容可能反映了06年的一些命题选取的变化。法与和谐社会、法与节约型社会,成为法理学新增的一个内容;宪法中增加了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制度的完善、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等方面内容;经济法方面,增加了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代销发行失败。同时,增加了劳动合同内容;刑法方面变化不太大,刑事诉讼法上增加了超期羁押、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前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变化较大。
2、这些变化对于考生有哪些影响,在参加辅导和备考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基础较好的考生,要注意这么几个问题:
第一、有变化的法律。基础知识较好,原有知识比较牢固,变化性的东西很难记住,一定要把原有的东西从脑子里剔除出去。可以说对于一些大法中变化性的内容要重新学习。
第二、现在的司法考试更多的题是以案例的形式出现,这就要求考生除了要有基础知识外,还要有一定的应试能力,包括鉴别、推理、判断、法条运用等能力,而应试能力可以通过做一定的真题、新题来提高。
第三、从去年的司法考试可以看出,对于理论的考察有所增加。但是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今年不太会加大对理论的考察力度,仍然要以法条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