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 今年11月受理
发布时间:2006-06-29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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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包括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并考试合格。已在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或补修过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可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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