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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考试总体应试方法谈

发布时间:2006-06-29 01: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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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变——如何统揽全局

  什么不会变?司法考试总体上知识考查的框架结构不会变。

  2002年第一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举行。如果说,02、03年司法考试还处于摸索阶段,更倾向于考察考生的记忆力和细节知识的话,那么04、 05年的司法考试就已经大体形成基本的命题思路,那就是,理论知识与法条内容并重,理解、记忆与灵活运用并重。以前,司法考试被考生称为“体力活”,只要花足够的时间背熟法条就可以拿下;但是从05年的考题可以看出,考试不仅考查法条、法规、司法解释的关联记忆,还需要考生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对于法律有一种整体上的把握,同时更需要懂得将理论如何在具体的案例中运用。这一方面是提高法律职业者素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对考生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而且,随着法律职业内部需求的饱和(想一想05年通过人数和通过率达到了破天荒的3万余人和14.39%,已经提前达到了国家预定的20万法律职业队伍的要求),司法考试每年难度必将不断增加是一个大的趋势,这一点不会改变。因此,司法考试对于考生绝对是一个不轻松的“脑力活”。所以,它必须讲究一定的策略方法。总体而言,与去年一样,仍旧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努力。

  信念方面,树立必胜的信念,相信自己一定能通过考试,这是复习应考的第一步。

  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很低,而且近年来越来越加强对法律的理论深度和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查。从历年司法考试(律考)通过情况看,学法律的研究生的通过率并不比本科生占绝对优势,而非法律专业的考生通过率也相当的高,说明具有法律基础的考生并不具有绝对的优势。所以,不管是法科学生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相信:机会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有针对性地复习,充满信心的备考。

  辅导方面,则要做好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选择恰当的辅导资料、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

    (一)合理的复习计划



  《中庸》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如果对整个复习过程没有统筹安排,就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难以实现复习时间的合理分配。针对司法考试,一个合理的辅导计划应当是分阶段、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和分不同的重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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