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假冒、盗版教材流入系统发行渠道,我市教材征订工作以各县区报名点为单位组织,由市卫生局统一征订。征订单(见附表4)及书款务必于报名时一并汇总上报。
七、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陕价费转发〔2002〕9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费调发〔2002〕93号)核定标准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八、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报名点分布范围广,参考人数多,组织工作难度较大,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各县区人事、卫生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协商,形成合力,认真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要求,严肃考试工作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考务工作由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市考办办公地址: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14—2312625。
商洛市人事局
商洛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