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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本科生该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06-06-28 22:5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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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练习提高熟练程度。考试时3小时做100道题与平日30分钟做一道题是两码事,没有熟练程度是难以取得好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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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养起“拿分”的意识

 既然是应试过关,当然以高效拿分为目的。培养拿分意识,首先应当知道:

  1、掌握某一知识点与在该知识点能拿到分数不是一回事。如受贿罪,谁都知道是重点罪名,需要重点把握,但是在这方面真的出题时,可能因为题型难度(多选)和分量大(4个案例),还是拿不到这区区1分。例如:

    2003卷二多选第38题:下列关于受贿罪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甲系地税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钱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待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丙为贷款而给某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关照。李某收过钱,点了点头。但事后,在行长办公会上,由于其他领导极力反对发放此笔贷款,丙未获取分文贷款资金。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丁系工商局长,1995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材料。在某些主要材料难以补齐的情况下,赵某多次找到丁,希望高抬贵手。丁见赵某开办企业也不容易,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手续,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1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就向赵某提出:6年前自己帮助了赵,希望赵给2万元作为丁自己公司的启动资金,赵推脱不过,只好给钱。丁应当构成受贿罪

   答案:ABCD

 从这种题上拿分,简直可以称之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类似如2003司法考试卷二多选刑法第35题(抢劫抢夺问题)、第41题(因果关系)、第42题(犯罪形态)、第47题(侵占问题)、第48题(共犯问题)等。    2、也有一些看似很难,其实很容易拿分的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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