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这里是《中国报道》,欢迎继续收看。就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有关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采访国家司法部的副部长刘?女士,刘部长您好。据我们了解,中国国家的法律从业人员一直以来就是实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分开考试的这么一种制度,从今年开始要实行国家统一的考试,这是为什么呢?
刘:就像你说的以往在我们国家担任法官、检察官和职业律师都是单独组织考试,而且是由法院、检察院和司法部来分头进行的,这样一来三个资格就没有办法统一,三种职业也没有办法流通,所以我们觉得这种选拔法律专业人才这个方式在制度上是有缺陷的,正因为如此,在去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在审议通过《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修正案》中就作出了一条规定,就是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你不要看这只是短短的这么样一段的文字,但是它确实是标志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了,也意味着三种考试整合就是三考合一,也意味着三种资格统一,三种职业打通,用现在一句形象的说法就是叫作一事圆三梦。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统一准入制度,它确实意义非常重大,起码是体现了这么几个有利于,一个就是有利于严把司法人员的进口关,修改以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包括《律师法》都提高了这个职业的入门的门槛,从今年开始你要想担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必须而且只能是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人员当中经过严格的这种考核、选拔的程序择优录用,这样就为我们从社会上能够有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才、法律人才进入到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
第二是有利于在法律从业人员当中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共同的法律素质,还有共同的法律知识背景和相互之间的认同感。
三是有利于法律专业人才的流动,并且逐渐地能够形成一个法律职业的共同体,也就是能造就出一支职业化、同业化和精英化的这样一批司法队伍。
第四个有利于就是说有利于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还有法律人才后备人才的储备和培养。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司法部门为了这次考试可以说做了大量的工作,还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