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
适用条件:
1、主债权有效。
2、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债权的20%,超过部分无效,按预付款处理。
3、定金是实践性合同,必须实际交付。如果没有交付能不能强制交付定金?解除买合同?请求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不能!!只能要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4、一定要写定金。写其他的不发生定金的效力。因为定金是非常严厉的惩罚性质。
如果是不适当履行能不能请求定金罚责呢?
A、数量违约:可以适用。但要按照相应数额比例确定。
B、质量违约:如果使用完好,只是外表不符合,并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不能适用定金。
C、延期违约:看是不是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影响的适用定金。
D、既有违约金又有定金,发生违约时,选择适用。选择权属于非违约方。如果是轻微违约不能选择定金。
定金的性质约定:是违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性质,可约定定金是定约定金也可以是解约定金也可以是成约定金。交付之后一定是针对违约定金。
第十四章债权转移:
无因性。协议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可转让债权、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通知行为是准法律行为。到达发生效力等 要是对债务人有影响。如果不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受让方有权要求债权人通知,否则可以告违约。 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应当向新的债权人行使权利。 仍然向原来的债权人履行了,也受领了,仍付有对新的债权人有义务履行,原债权人发生不当得利关系。债务人无力履行,新债权人不能重新找原债权人。
债务转移: 并存的债务承担(新的债务人加入)
1、要不要取得原债权人的同意?对于财物金钱债务,新的债务人的加入一般不用取得原债权人的同意。
但要通知债权人,如果是对于人身性质的劳务债务,一定要通知债权人的同意。
2、要不要取得原债务人的同意?要取得。应当是个协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