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题目:
下列哪种属于完全有效的民事活动?( )
A.某甲将满16周岁,富有足球天赋,在某职业足球俱乐部踢球,和俱乐部续签3年工作合同。
B.某乙7岁,购买电脑福利彩票,花费400元。
C.某丙13岁,未经其父母同意,接受与其父母不睦的富有叔叔赠与的5000元现金。
D.某丁患间歇性精神病,平时常去某餐馆就餐。
解析:《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的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意见》第3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本题中,A项某甲虽然有固定职业收入颇丰,但未满16周岁,不为劳动成年人,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工作合同应当经其父母允许。
《民法通则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B项某乙7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电脑体育彩票的行为不为纯获利益,亦不为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活动,无效。C项某丙13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属纯获得利益的活动,纵未经其父母同意,亦有效。
《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民法通则意见》第4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状态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本题中,D项某丁患间歇性精神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平时未患病时,能理解其就餐行为,故有效
答案: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