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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着力解决律师会见在押疑犯难问题

发布时间:2006-06-28 21:22     点击: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加强同司法部、公安部的协调配合,参与研究制定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解决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难问题,研究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如何保障律师参与权等问题,以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针对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所揭露的问题,最高检从多方面改进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介绍,最高检对照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对由其制定的、仍在生效的涉及律师执业的12个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进行了清理。清理中发现,一些规范性文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是实践中造成律师会见难等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针对查出的问题,最高检督促各地检察机关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一些检察院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情况纳入执法目标责任年度考核;一些检察院设置了单独的律师阅卷室,配置相应的办公设施,保障律师阅卷工作顺利进行。在此基础上,不少地方检察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和最高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作制度。

  针对司法实践中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存在的困难,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落实专人负责制,以保障律师的权利。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检察机关要指定专人接受材料、办理会见事宜,并记录备查,防止出现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人负责的情况出现。同时,最高检进一步强调了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期限、程序和地点,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此外,最高检还针对目前检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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