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增加: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第五章“国家机构”第二节)
7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责”改为“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第五章“国家机构”第四节)
8
、第五章第六节标题由“地方国家机构”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9
、删除:法官、检察官(第五章“国家机构”第七节)
10
、增加:公检法机关的关系(第五章“国家机构”第七节)
11
、增加第二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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