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分数线定为240分
发布时间:2006-06-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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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并依据国家对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属于《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所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及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应试人员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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