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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第四章 保险合同总论考试

发布时间:2006-06-28 19:5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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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考试,检验考生对保险合同总论的基本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以提高考生应用这些知 识和原理的实际能力。

考试内容

(一)保险合同樱述

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一般特征和自身特征;熟悉 保险合同依不同标准划分的种类;掌握定值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和定额保险合同的特征及适用对象;掌 握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的特 征及后果;熟悉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区别,了解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的含义及两者的区别。

(二)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

了解公平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自愿订立原则 的含义。掌握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熟悉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的特殊性以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 保险利益;掌握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来源;熟悉确 立保险利益原则的重要意义、保险与赌博的区别、防止 和避免产生道德危险的意义。

熟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掌握告知义务、告知 的内容和形式、,投保方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和 保险人未尽到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熟悉保证以及明 示和默示保证的含义、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了解海 上保险三负默示保证的内容;熟悉投保方违反告知义 务与违反保证条款的区别。

(三)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基本内容

熟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掌握投保人应具 有的主体资格以及<保险法>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 被保险人的限制性规定和受益人取得受益权的方式;熟 悉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联系与区别。 了解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熟悉保险主体、保险标 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价值、保险 金额等保险合同主要事项的含义;熟悉责任免除的三种

类型、保险费的构成、解决合同争议的三种方式;熟悉 投保方的基本义务、保险人的基本义务。

熟悉保险合同条款是保险合同时形式要件之一、 保险合同条款的种类;主要险种基本条款和其他险种 的保险条款、特约条款、制式条款、主险条款、附加 险条款的含义及特征;熟悉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统一条 款的意义、保险合同条款规范化的主要内容;了解保险公司拟定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权限、保险条款的使用 以及新险种条款和保护期的规定 了解索赔和索赔权的含义;熟悉嫁赔、理赔的程序 和内容以及索赔时效和理赔时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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