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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司法考试主观题评析

发布时间:2006-06-28 19: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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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点三:文字量大增

  去年的司法考试的第四卷的文字量已经比较大,但是今年又比去年有了一个明显的上升。根据有关司法考试的网上调查,今年大约有40%左右的人第四卷没有做完。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有如此多的考生无法做完试题,是20多年来的司考、律考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不能做完当然不仅仅是书写速度的问题,更可能是试题难度大,思考的时间长,但文书量的大幅度上升也是一个不可以忽略的事实。这也预示着第四卷的复习在书写速度的训练上也必须给予足够的注意。

  今年试题最大的变化就是主观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主观题已经达到了75分,占第四卷总分的一半。主观化程度的提高有两个表现,从答题角度讲,需要书写的文字量越来越大,除了论述题,包括法律文书题需要书写的量越来越大;从改卷的角度讲,主观化程度也越来越高,改卷老师自由裁量度越来越大,除了过去论述题以外又增加了法律文书题。我们注意到今年的法律文书题司法部没有公布答案,我们研究发现,选择不同的文书,文书的改卷方式是不一样的,比方选择判决书,可能就非常规范,考点比较集中,如果选择辩护词,它的主观化程度就非常高,有点类似于论述题的改题规范,比如论证严不严谨,表述准不准确,法言法语规不规范都可能成为失分的地方。

  主观题在司法考试中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其在总分中的比例高,绝对分值大。从复习的效率看,一些占分值很高的学科,例如刑法、民法等,考生虽然经过努力,却未必能取得很好的成绩,或者在复习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很难再有所提高。相对而言,全国的考生普遍对主观题这一全新的题型认知程度较低,得分能力普遍不高,相对而言具备较大的提升分数空间。所以只要适当地加强主观题技巧和能力的训练,就有可能获得更高的复习效率,从而直接体现在司法考试分数的丰收上。司法考试是难度很大的考试,这一特征不仅决定了考生总体及格率极低,还导致了大批考生的分数极为接近。所以,在司法考试复习中必须充分地重视主观题,将主观题作为一个专门的复习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而绝对不能对论述题的复习掉以轻心。

  主观题的答题能力不是看书看出来的,也不是听课听出来的,而是在不断的思考和写作中训练出来的。

  总之,主观题作为最大、最新的题型,在司法考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观题答得如何,实际上已经成为决定许多考生是否过关的关键,广大考生理应将其纳入自己的复习战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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