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8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4月3日─4月21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6日 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14:00─17: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7日上午8:30开始,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内考完。
三、报考条件
㈠ 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㈡ 国际商务专业中专在校生和大专、大学本科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第㈠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㈢ 在报名外销员考试时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
2.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应符合本规定第㈠条所列基本条件、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⑸取得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