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仍按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的有关精神执行。具体如下:
(一)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注意事项
1、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考试合格即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
2、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
3、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卷设置今年改动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三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做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试卷设置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