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职业资格 >> 教师 >> 教师指导 >> 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简介

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简介

发布时间:2006-06-28 17:49     点击: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的教师职业资格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在被某个学校依法聘任后,方能成为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教师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教师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且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丧失和撤销。  
  教师资格分为: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