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保险法总则
保险的定义;保险法的立法目的;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2.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3.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的设立;保险公司的变更;保险公司的破产。
4.保险经营规则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准备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再保险安排;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对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限制。
5.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检查;对保险公司的整顿;对保险公司的接管;保险公司的精算和财务规定。
6.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
7.相关各方的主要法律责任
投保方的主要法律责任;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的主要法律责任;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要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合同法总则
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2.合同法分则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基本原则
民法通则的立法目的;民事活动原则。
2.公民(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3.法人
法人的一般规定;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联营。
4.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5.民事权利
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6.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7.其他规定
诉讼时效;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