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职业资格 >> 保险 >> 保险动态 >> 关于2003年度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的公告

关于2003年度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6-06-28 16:31     点击:
分页:[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后10页

为满足保险市场对精算师的需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决定组织2003年度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包括准精算师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个人,包括大学本科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但属于下述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因违反金融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

(三)无国籍;

(四)中国保监会认定为不符合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分为两部分,准精算师部分和精算师部分。其中准精算师部分的考试内容包括: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数学基础Ⅰ 01 生命表基础 06

数学基础Ⅱ 02 寿险精算实务 07

复利数学 03 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 08

寿险精算数学 04 综合经济基础 09

风险理论 05

精算师部分的考试内容包括:

科目代码 课程名称 备注

011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必考

012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必考

013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必考

014 社会保障 选考

015 资产负债管理 选考

016 高级非寿险精算实务 选考

017 团体寿险 选考

018 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 选考

019 高级投资学 选考

020 养老金计划 选考

021 精算职业后续教育(PD) 必修

精算师部分要求完成3门必考课程,2门选考课程及精算职业后续教育后,并具有三年以上的精算工作经验,方可具备资格。本次考试为准精算师部分的九门课程和精算师部分的三门课程,考试科目及内容如下:
分页:[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后10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