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考试概况
1986年,北京青年崔健在工人体育场高唱《一无所有》,拉开了中国摇滚音乐和流行音乐的序幕。这一年的秋天,和崔健同样一无所有的中国法律职业也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9月27日、28日两天,共和国第一届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隆重举行,那些热爱法律的普通人从此可以通过考试进入法律人的门槛了。
第一届律师资格考试共有2.9万人报名,其中1134人通过了考试。截至2000年最后一届,这项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延续了15年,共12次,全国有150万人报名参加。律考的时间也多有变化,最初是两年一考,1992年之后则是一年一考,定在每年十月。参加考试的人员包括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加过我国法律培训的港、澳、台人士及外国公民。通过考试,许多普通人加入到律师队伍,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法治事业。
在律师职业面向社会公众进行考试的同时,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也在积极探索着系统内部的考试。自1995年起,最高法院先后3次组织了“初任法官资格考试”、最高检察院先后4次组织了“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共有7万人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职业初任资格。
鉴于三种考试性质不同,门槛不一,三种资格不通用,在专家学者和广大民众的呼吁下,我国司法高层开始酝酿“三考合一”,于2002年推出了第一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法律职业新的统一准入标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法制的进步,社会的进步,意义重大而深远。从此,尽管进入法院和检察院还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通过考试的人们至少在理论上有了进入司法机关的可能。这对于希望通过考试来改变命运的芸芸众生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福音。于是成千上万的人磨刀霍霍,开始踏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征程。
因为司法考试改革,原定的2001年律考没有进行,相应的2002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时间由秋天前移到了春天。2002年3月30日、31 日,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在全国统一举行。本年度,因为汇集了两届司法考试(律考)参考人员,全国共有36万人多人报名,31万多人参加考试。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共同商定,全国合格分数线确定为240分,共有24100多人合格,占实际参考人数的7.74%。根据三部门共同确定西部地区照顾政策,将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35分,有700余人符合放宽录取线。因此,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实际合格人数为24800多人,通过率约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