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进行1998年以来首次全市性的公务员招录,现场报名时间为10月26日至28日,695个公务员岗位虚席以待
[■本报记者 郑新玲]
本报讯 我市自1998年以来第一次全市性的公务员招录工作即将开始,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为全市市、县、乡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695名。此次公务员招录将实行一次性空缺职位竞争考试的方式。
据市人事局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各级机关录取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一律实行“凡进必考”的考试录用制度。我市自1998年以来,由于党政机构改革的原因,一直未进行全市性的公务员考录工作。2001年全市党政机构改革中,各级机关通过各种渠道分流人员4000余人,目前普遍存在空编缺员现象。这次启动公务员考录工作,是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公务员队伍新陈代谢,优化公务员队伍年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的必然要求。
■附录■
■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考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基础理论扎实,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
报考市直(含垂管分局)、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和市内四区机关应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报考旅顺口区、金州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长海县机关和乡镇机关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它条件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规定的其它条件:
报考市直和市内四区机关须具有市内四区户口;报考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机关须有市内四区或当地户口;报考旅顺口区、金州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长海县机关须具有市内四区或当地(金州含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户口;符合留连、进连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现关系仍在院校尚未就业的200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和长海县机关。
符合乡镇机关职位要求,在村级组织工作满三年,表现优秀,纳入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管理且已在省、市备案的人员可按专项计划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