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6-06-28 14:46
点击:
笔试结束后,由中组部和人事部研究确定A、B两类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
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工作由各招考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3年10月15日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