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外交部补充国家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人事部、外交部将组织实施2004年外交部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此次计划共招考177人。其中,外交业务类144人,行政技术类33人。具体如下:
(一)外交业务类(包括与外交工作有关的外语类、外交类、国政类、经济类、法律类以及新闻、历史、中文等专业):英语111人,法语7人,俄语4人,塞尔维亚语4人,罗马尼亚语1人,阿拉伯语3人,德语2人,西班牙语6人,日语3人,朝语1人,印尼语1人,泰语1人。
(二)行政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6人,计算机通信专业3人,计算机网络安全专业1人,通信工程专业2人,财会专业9人,经济信息管理专业1人,建筑学专业1人,工程管理专业3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1人,网络应用开发专业3人,信息安全专业1人,安全防范工程专业1人,印刷机电工程专业1人。
二、招考院校范围及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上述院校的200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和人民,立志献身祖国外交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未曾受过学校处分或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4、具有团结协作和无私奉献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
5、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异,中外文基础扎实,有一定的知识面,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
6、政治历史及社会关系清楚;
7、身心健康,外表形象、气质较好。
四、报名办法
2003年9月10日--15日,报考人员登录外交部网站(www.mfa.gov.cn)报名。外交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院校对报名人员有关信息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后,以发放准考证的形式确认报名人员的应考资格。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