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随着公务员报考的升温,公务员的录用标准、尤其是其中的体检标准也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瞩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条例》第14条第1款第(四)项对体检标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身体健康”,第2款同时规定“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限制”。由此可见,国家在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上体现了适当放宽的精神,其目的是不拘一格用人才。可是,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小樊却因为5毫米的身高差距被淘汰,当地有关部门的“过分严格”显然与适当放宽的精神背道而驰。
如今,人们对“唯文凭论”的人才高消费误区有所认识,“硕博多多益善,本科等等再看,大专看都不看,中专靠一边站”的观念不那么吃香了。然而仔细想想,“小樊身高事件”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人才高消费么?一不是选国旗班的标兵,二不是模特大赛,身高对于一个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人员并不那么重要,5毫米的差距更不至于影响公务员的形象吧。
由此看来,问题不是出在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上,而是出在某些人的脑筋里。
·南方朔·
后记
另一个“樊四平”
9月16日,跟小樊一起参加了这次公务员考试的益阳沅江市考生小罗联系上笔者,诉说了类似的遭遇。
小罗今年31岁,报考的是益阳市委党校文秘岗位,最后成绩是笔试、面试第二,综合第一。
然而在体检时,小罗同样遭遇了“滑铁卢”:“体检在量身高时有人严密监视,一个人按我的脑袋,一个人捉住我的脚。初次测出的结果是1.585米。我以前每次测身高都在1.60米以上,便要求复检,结果和小樊一样,是1.595米。工作人员说,‘反正你不合格,算了吧’。就这样我被淘汰了。”小罗说:“我对体检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我把这件事情勇敢地说出来,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