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一章三节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发布时间:2006-06-28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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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销商透露未依法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告前的发行方案以及承销过程中有关认购数量、预计中签率等非公开信息。
7.承销商在承销过程中和在承销结束后、股票上市前,参与所承销股票的私下交易,或为这些交易提供任何便利。
8.证券经营机构透支申购股票,为客户进行透支申购或为客户融资申购股票。
9.包括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在内的所有证券承销机构,在其承销股票的发行过程中直接或变相以其他认购人的名义申购自己所承销的股票,只能按规定在发行结束后包销剩余的股票。
(三)对不当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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