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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利收入。基金投资于股票,这些发行股票的公司在每年年中和年底都可能向其股东派发股利。
(3)资本利得收入。基金在供应充裕、价格较低时购入证券,而在需求旺盛、价格上涨时卖出证券,所获差价为资本利得收入。
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开放式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
1、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 基金收益每会计年度分配一次,目前封闭式基金都是采用现金形式分配;
3、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此外,与封闭式基金不同,开放式基金分配可以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
基金分红的条件
(1) 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分配;
(2)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能进行分配;
(4) 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
开放式基金通常有两种可供选择的分红方式供投资者选择,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网点进行分红方式的选择和变更:
(1)现金分红。选择现金形式的,红利将于分红日从基金托管账户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存款账户划出。
(2)红利再投资。是基金管理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直接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基金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分红资金将转成相应的基金单位并记入投资者的账户,且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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