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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
v 个人投资者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1) 基金帐户卡或交易账号卡原件和复印件。
(2) 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被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投资者本人授权委托书。
(5) 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
v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5) 基金账户卡或交易账号卡原件和复印件。
(6) 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
注册登记中心于T+1日确认投资者的T日交易申请,投资者于T+2日起可进行查询。正常情况下,赎回资金一般在确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可选择下面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通过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方式(如公司的网站、销售机构的网点等),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投资者,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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