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06-06-28 12:58
点击: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网通应收款资产支持受益凭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为 “中国网通应收款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上证债字【24】号),中国网通应收款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网通受益凭证”、“本受益凭证”)将于2006年3月24日开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和簿记管理人,现将本受益凭证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本受益凭证共包括10期产品,产品简称为网通01至网通10,产品代码为121011至121020,存续期为2个月至4年零8个月,年收益率为2.50%至3.80%。本受益凭证获得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AAA的信用等级,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连带责任担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由中金公司提供双边报价服务。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收益计划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受益凭证的备查文件包括:
1、《关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申请通过设立中国网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售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之法律意见书》
2、各期《中国网通应收款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信用评级报告》
3、《中国网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买卖协议》
4、各期《中国网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买卖协议》
5、《中国网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6、《担保承诺函》
7、各期《中国网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担保合同》
备查文件查阅地点: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赵晓征、魏奇、刘延锋、周玉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