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应当按相关规定操作。
3.2.3 客户通过自助委托方式参与证券买卖的,会员应当与其签订自助委托协议。
3.2.4 除本所另有规定外,客户的委托指令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证券账户号码;
(二)证券代码;
(三)买卖方向;
(四)委托数量;
(五)委托价格;
(六)本所及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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